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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律师 2019 借条上不写这个
新闻类型:法律新闻 2019年6月4日

民间借贷中,有些人把钱借出去的时候说的明明白白:到期该收回多少本息讲的是清清楚楚,可是一打官司却发现结果和预期不一致,没能拿到应得的数额。


究其原因是不懂法惹的祸。



案例:


李彭义曾向同村张某借款3万元,当时李彭义说只用半年,并打了借条,口头约定支付三千块钱的利息。(见上图)


钱到手后,李彭义给张某打了借条。


然而,一年过去了,李彭义并没有还钱的意思。张某着急了,便以给儿子买房为由催促李彭义还钱。


李彭义刚开始还答应还钱,可后来一分钱没还,并且躲躲藏藏让张某很是气愤。


万般无奈之下,张某将李彭义告上法院,要求李彭义偿还约定借款期间的本金和利息。


然而李彭义辩称借条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,所以不会支付利息。



法院判决:


法庭判决李彭义归还张某的3万元借款,但对于张某要求李彭义偿还利息这一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


律师解析:


因为法律明确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,且张某无其它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,所以,张某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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