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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2月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《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》等情况。
其实早在这个通告之前,各地公安机关已经闻风而动,许多人已经因为开设赌场罪被拘留被捕。哪怕是几年前你曾经频繁出入过澳门、缅甸等,都会被作为重点排查对象。因为“开设赌场罪”作为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从赌博罪中分离出的新罪名,本不断受到法律的“优待”。
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),21年03月01日马上要生效的
开设赌场罪新规,开设赌场的档刑期已经从三年调高到了五年,显然刑罚开始加重了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)
时效性: 现行有效
发文机关:人大
发文日期: 年12月26日
生效日期: 21年03月01日
[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赌博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补充一下:开设赌场罪,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、设定赌博方式、提供赌具、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。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赌博提供场所、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、筹码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。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,不属于开设赌场行为。
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依法惩处跨境赌博违法犯罪行为,同时给相关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、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,特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所称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是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、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关联犯罪的犯罪嫌疑人。
二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1年4月30日前,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属于自首。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情节较轻的,可以依法免除处罚。
三、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、电话、电报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,本人随后到案的,视为自动投案;经亲友规劝、陪同投案的,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,视为自动投案。
四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检举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以及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,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五、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,珍惜机会,尽快投案自首,争取从宽处理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,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。
六、司法机关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,动员、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,对举报人及其他有关证人,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。对威胁、报复举报人、控告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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